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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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8427:好评
有停车场,位置在留下附近,早餐一般般,房间有点小,床在大一点就好了,交通挺方便的,环境挺好,下次还住这
会员5558:好评
酒店服务非常好,要求换房间,前台妹纸二话不说,都没有让我们下楼重新办手续,而是让个非常可爱的妹纸带着新房卡上来帮我们换!因为没有注意到我的备注,服务没得说。就是房间窗帘遮光不是很好,边上有条大马路比较吵,很早就被超醒了。但是提前跟前台说,可以安排安静的
会员8847:好评
很不错,环境好,安静